凡以消食运脾、化积导滞等作用为主,用于治疗各种食积证的方剂,统称为消食剂。属于“八法”中的“消法”。
消法应用的范围十分广泛。程钟龄云:“消者,去其壅也,脏腑、经络、肌肉之间,本无此物,而忽有之,必为消散,乃得其平。”(《医学心悟》)因此,凡由气、血、痰、湿、食、虫等壅滞而成的积滞痞块,均可用之。
分类
食积之病多因饮食不节,暴饮暴食或脾虚饮食难消所致。因此,本类方剂分为消食化滞剂和健脾消食剂两类。
治则
食滞内停,每致气机运行不畅,气机阻滞又可导致积滞不化,故消食剂中常配伍理气之药,使气行则积消。对于正气素虚,或积滞日久,脾胃虚弱者,又当健脾固本与消积导滞并用。否则,只消积而不扶正,其积暂去,犹有再积之虞,况正虚不运,积滞亦难尽除。此外,本类病证之兼证尚有化热或兼寒之别,故配伍用药亦应温清有别。
注意
消食剂与泻下剂均为消除体内有形实邪的方剂,本类方剂作用较泻下剂缓和,但仍属克削或攻伐之剂,应中病即止,不宜长期服用,且多用丸剂,取其渐消缓散。若过用攻伐之剂,则正气更易受损,而病反不除。纯虚无实者则当禁用。